广东中山国有用地出让规则有变 卖地按楼面地价竞价 发布时间:2013-11-27

    国有经营性用地出让交易规则有变

  国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拍卖起始价计价标准将从此前的总价变为建议起始价。前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与规划局联合下发通知,从本月22日起全市国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实行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的交易规划。业内人士表示,此举使可操作的灰色空间减少,土地出让更加透明。

  新规: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

  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国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其用途包括商业、商业住宅、住宅),符合公开交易条件的,原则上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标明地块总面积、净用地面积、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且根据“控规”明确地块公建配套要求(必须配套),作为国有经营性用地按楼面地价招拍挂出让的计价依据。

  根据该通知,土地出让流程变更为:土地出让申请人根据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以楼面地价(元/平方米)为计价标准提出建议起始价,市国土资源局按相关规定与程序制订招拍挂出让土地供应方案。国有经营性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招拍挂,并同时标示亩均地价和总地价。在发布公告时要求,起始价采用楼面地价形式表示;招拍挂出让须知、成交确认书以及出让结果以楼面地价形式表示。

  据悉,中山周边城市土地出让也多采用楼面地价的交易方式,中山更改交易规则是在与周边城市接轨。

  业内:

  使土地市场更透明

  中山中原地产市场研究及顾问部经理郭光喜认为,按楼面地价出让对市场整体影响不大,但可以让土地拍卖更加公开透明。郭光喜说,之前按照亩均价的拍卖方式只是确定了容积率的允许范围,给了开发商修改容积率的空间,开发商只需要补增容费,就可以按新的容积率开发,从而增加利润,“现在直接就用楼面价来竞价,省了中间的申请容积率的环节,这样土地出让就更加透明了。”郭光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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