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三旧改造 超20亿城市综合体项目优先安排 发布时间:2013-11-21

    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对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改造项目及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改工”项目、超20亿城市综合体“三旧”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同时,建立“三旧”改造项目退出机制,1年内未完成供地手续,将调出年度计划。

  记者获悉,我市“三旧”改造工作自2010年全面启动以来,历经3年探索和实践,破解土地瓶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三旧”改造政策延续并长期化,我市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拓展土地资源利用空间迎来了新的政策机遇。

  《意见》称,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从短期内抢抓政策机遇、解决历史问题向常态化落实改造规划、推动项目改造转变,实现改造模式从市场自发、分散改造向政府主导、组团式改造转变,实现改造方向从侧重地产开发向侧重产业提升转变,从而实现城市更新改造由城市内核有序向外延拓展,成熟一片,改造一片,解决以往发展小、散、弱的问题,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释放产业发展空间,引导条线状的产业分布和城市形态向组团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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