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禁利用主题公园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发布时间:2013-04-22

    海南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规范主题公园土地利用管理,统筹完善规划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有效促进我省主题公园的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主题公园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应按照土地管理规定有关土地市场“三公”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取得,严禁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得擅自改变主题公园土地用途,严禁利用园区土地进行租、售和用于商品住宅、酒店、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等房地产开发,同时合理控制园区内配套商业设施用地面积;此外,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单独立项、单独供地、不得与主题公园捆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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