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4月起开始提供网络发票 个人网店暂不征税 发布时间:2013-03-26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

  按照《办法》解释,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开给对方收款的书面证明,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收入情况,是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专家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出台施行,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做准备,但征税主要针对是像B2C商城这样的电商公司,或者平台入驻公司。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

  不过有消费者担心,如果开始征税,网店可能会把成本转嫁给买家,从而推高网购价格。有网店表示,如果开始征税,利润会更薄,如需开具正规发票,价格会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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