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南沙横琴列入海洋功能区划 填海规模控制在23000公顷以内 发布时间:2013-02-04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为广东省优化海洋开发布局、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撑。《区划》中提到,深圳前海连同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被列入广东海洋功能区划。

  《区划》称,截至2020年,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23000公顷以内,保留区占近岸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1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近岸海域功能区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监测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海洋保护区用海保有量不少于59万公顷,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不少于25万公顷,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400公里。

  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文斌介绍,《区划》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等国家级重大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和中山翠亨新区、茂名滨海新区等重点开发区域的用海作出了科学安排,为我省一系列交通基础、临海工业、电力能源等诸多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快落户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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