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首推餐饮示范合同 酒席霸王条款将受限制 发布时间:2012-11-07
    宴会上有空桌,酒店仍全额收费;婚宴提前取消,预付款分文不退……这些霸气十足的条款,再不整改,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昨日,武汉工商在汉阳率先推行《武汉市宴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对这些霸王条款进行约束。

  据武汉工商统计,此前,武汉餐饮行业的格式合同,多由酒店单方提供,普遍存在霸王条款,如定金规定混乱、加收服务费等。仅今年以来,全市就受理餐饮合同格式条款申投诉超过10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5倍。

  为此,工商部门专门推出餐饮示范合同。示范合同中,此前易出现的不公平条款都得到约束:消费者向酒店方支付预付费,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双方于用餐前解除合同时,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对酒席浮动席数如何收费、是否限期消费、能否外带酒水食品等,必须事先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如果席位没有坐满,消费者确应承担一定责任,但作为违约金的“报损费”,不宜超过造成损失额的30%。此外,损坏物品赔偿价格需事先公示,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由双方商定。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据《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格式条款提供者,对应当修改的格式条款逾期不作修改的,由工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使用;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将其违法情况,作为不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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