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 发布时间:2012-03-06

    3月6日,南京近日出台了《南京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总体方案》,明确了南京工业用地的出让最低价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以上,同时对经营性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也进行了统一规定。

  方案称,在南京经营性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方面,江南九区每亩土地最低出让价格为120万元,江北则为90万元,溧水和高淳两县则为60万元。这一最低出让价标准,还会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作适时调整。方案强调,禁止以任何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

  在工业用地上,该文件规定,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范围内新增工业用地项目的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每亩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550万元。溧水县和高淳县的新增工业用地每亩平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万元。到2015年,全市每亿元GDP耗用建设用地量降低至270亩。

  另悉,到2015年,南京全市主城区域具备搬迁条件的工业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搬迁任务,退出工业用地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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