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季度地价涨幅逾10%应及时查核原因 发布时间:2012-02-23

    2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如若季度地价涨幅超过10%,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查找原因,提出对策。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地价变化,及时、真实、准确、完备、规范在线上报地价监测信息。严格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用地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严禁瞒报,杜绝漏报、错报。加强土地出让价格评估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招拍挂起始价、底价,不得为规避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而随意提高起始价、底价。

  同时,自今年起,除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外,流标、流拍的也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在线上报。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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