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启动土地卫片检查 9月底问责 发布时间:2012-02-03

    2月2日,国土部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此检查过程将持续至今年9月,结果将作为年末约谈和问责的依据。

  国土部在通知中称,此次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

  国土部表示,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国土部强调,问责将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国土部规定,在此次检查方案中,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但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节的不同区别对待;对于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将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此外,国土部此次还公开了启动问责的时间表:201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国土资源部将完成验收工作。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此后,将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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